1、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三种启动方式。
2、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启动时应能联动自动切断燃料阀;对于使用电源的灶具(电磁炉等)应具备联动自动切断灶具电源的功能;自持物业内安装的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应将装置启动喷放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3、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应在灭火剂喷放完后 5s 内自动喷放冷却水,除酒店外其他场所安装的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应具备延时自动关闭冷却水的功能。
4、控制箱及手动启动装置的设置,应便于操作、检查和维护,控制箱应正确指示或显示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的工作状态。
5、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的手动启动装置、应急操作部位和相关阀门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